关于消除对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影响的声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该院经审理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2)沪0115民初19716号民事判决,认为我司在《冒险王2》游戏中使用原告享有权益的“蘑菇图标”等15个形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为消除影响,现我司特此声明:立即停止判决确认的对原告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本声明内容在我司网站上连续十日刊登。
我司尊重并严格履行判决,同时,我们将加强公司内部的版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培训,让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声明。
奇创星动(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2024年8月9日